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,根据西安航空学院《学生手册》相关制度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工学院(怀卡托学院)全体在读学生(不含已出国学生)。
第三条学生请销假遵循"事先请假、按时返校、及时销假、责任自负"的基本原则。
第二章 请假类别与适用范围
第四条 请假分为以下类别:
类别 |
适用情形 |
备注 |
病假 |
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活动 |
须附医疗证明 |
事假 |
因个人事务需离校处理 |
原则上不超过3天 |
节假日离校假 |
法定节假日、周末需离校外出 |
实行备案制与审批制相结合 |
寒暑假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 |
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行程 |
须提前申请 |
实习实践假 |
参加学院认可的校外实习、竞赛、调研等 |
须附相关证明 |
第五条 本制度重点规范节假日、周末离校请销假管理,实行常态化管控。
第三章 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
一、审批权限划分
第六条根据请假时长与离校范围,实行分级审批:
请假情形 |
审批权限 |
备案部门 |
当日往返、不出市区 |
辅导员审批 |
班级、学生会纪律部 |
离校1-3天(含周末) |
辅导员审批,报学工办备案 |
学工办 |
离校3-7天 |
辅导员审核,分管副书记审批 |
学工办、综合办 |
离校7天以上 |
学院审核,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|
学工办、教务处 |
法定节假日集中离校 |
提前统一登记,辅导员审批 |
学工办、学校宿管中心 |
二、请假流程
第七条标准请假流程:
学生申请 → 家长知情(短信/电话确认) → 辅导员审批 → 学工办备案 → 离校 → 返校销假
第八条具体操作要求:
1. 学生申请:线上填写,说明请假事由、目的地、往返时间、联系方式、紧急联系人等;
2.家长知情:辅导员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,留存记录;
3.审批通过:线上审批通过;
4.离校登记: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离校时间;
5.返校销假: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,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返校时间。
第九条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批准离校:
1、请假事由不明或证明材料不全;
2、目的地为高风险地区(根据学校安全提示)。
三、离校期间管理
第十条学生离校期间须遵守以下规定:
1、保持通讯畅通:手机24小时开机,及时回复辅导员、家长信息;
2、定时报平安:长途出行须按约定时间向辅导员或家长报平安;
3、遵守法律法规:严禁参与非法活动,注意人身财产安全;
4、不得擅自变更行程:如需变更目的地或延期返校,须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。
第十一条 学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自负:
1、学生须提高安全意识,注意交通、住宿、饮食、财物及人身安全;
2、 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,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;
3、学院及学校已履行告知、审批、备案义务,不承担监护责任。
四、返校销假管理
第十二条 实行及时销假制度:
销假时限 |
要求 |
周末离校 |
须在周日19:00前返校,当晚到辅导员处或线上销假 |
节假日离校 |
须在假期最后一日19:00前返校,当晚销假 |
特殊情况延迟返校 |
须提前申请,未经批准逾期视为违纪 |
第十三条 销假流程:
1. 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实际返校时间;
2. 向辅导员报到,确认安全返校;
第四章 逾期未归处理
第十四条 学生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延期手续,按以下规定处理:
逾期时长 |
处理措施 |
1天 |
辅导员电话、短信催返,联系家长 |
2-3天 |
学院通报批评,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|
3-5天 |
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,通知家长到校 |
5天以上 |
按旷课或擅自离校处理,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|
失联超过24小时 |
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报警并通知家长 |
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交通事故、突发疾病等)导致无法按时返校,学生或家长须及时报告,返校后补办手续并提供证明材料,可酌情处理。
第五章 责任与纪律
第十六条 学生责任:
1、如实申报请假信息,不得弄虚作假;
2、按时返校销假,不得无故逾期;
3、离校期间对自身安全负全责。
第十七条 辅导员责任:
1、严格审批,做好家长告知与备案工作;
2、掌握学生离校动态,保持信息畅通;
3、对逾期未归学生及时追踪处置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际工学院(怀卡托学院)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国际工学院(怀卡托学院)
2026年3月25日